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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检查、综合诊查、 康复、精神治疗、麻醉、血液系统、美容整形、 物理治疗等 8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

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《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》和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检查、综合诊查、康复、精神治疗、麻醉、血液系统、美容整形、物理治疗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》(浙医保发〔2025〕33号)精神,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相关要求,现将超声检查、综合诊查、康复、精神治疗、麻醉、血液系统、美容整形、物理治疗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予以公示。自发文之日起公示后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实施。

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检查、综合诊查、 康复、精神治疗、麻醉、血液系统、美容整形、 物理治疗等 8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